10.88虞乡有山观 [1] ,甚幽寂,有涤阳道士居焉。太和中,道士尝一夕独登坛望,见庭忽有异光,自井泉中发。俄有一物,状若兔,其色若精金,随光而出,环绕醮坛。久之,复入于井。自是每夕辄见。道士异其事,不敢告于人。后因淘井,得一金兔,甚小,奇光烂然,即置于巾箱中。时御史李戎职于蒲津 [2] ,与道士友善,道士因以遗之。其后戎自奉先令为忻州刺史 [3] ,其金兔忽亡去,后月余而戎卒。[1] 虞乡:在今山西永济东北。
[2] 蒲津:黄河上的蒲津关。这里指蒲州,治所在今山西永济西南。奉先:今陕西蒲城。忻(xīn)州:今属山西。虞乡有处山间道观,环境非常幽静,有位涤阳道士住在那里。大和年间,道士曾在一天傍晚独自登上醮坛四望,忽然看见庭院里有奇异的光,从井泉里发出来。不一会儿,有一个东西,样子像只兔子,颜色如同纯金,随着异光出来,环绕着醮坛跑动。过了很久,又回到井里。从此每天傍晚都可看见。道士觉得这事非同寻常,不敢告诉别人。后来因为淘井,淘到一只金兔,很小,异光闪烁,就把它放在巾箱里。当时御史李戎在蒲州任职,和道士有交情,道士就把金兔送给了他。后来李戎自奉先县令升为忻州刺史,那只金兔忽然不见了,过了一个多月,李戎就去世了。
10.89李师古治山亭 [1] ,掘得一物,类铁斧头。时李章武游东平 [2] ,师古示之,武惊曰:“此禁物也 [3] ,可饮血三斗。”验之而信。[1] 李师古(?—806):高丽人。累官至检校司徒,兼侍中。
[2] 东平:今属山东。禁:以咒语等施于外物以禁制邪祟、禳除灾害的方术。李师古修建山亭,挖到一件东西,像铁斧头。当时李章武游历东平,李师古拿给他看,李章武吃惊地说:“这是禁物,能够喝三斗血。”李师古验证了一下,果然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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